“每天起早摸黑地認真工作著,國慶
、元旦、春節一天也沒有休息,可是卻拿不到應有的加班工資!”在廣濟路至新民橋、北環路至清塘路立交橋路段做保潔工作的老凌無奈地說道。據了解,和老凌一樣沒有拿到
加班工資的,還有12名保潔員。他們負責清掃的該路段被承包給了蘇州市新區佳美有限公司。
上班時間連上廁所都要打報告
2009年7月1日起,老凌和其他12名保潔員被分到了廣濟路至新民橋、北環路至清塘路立交橋路段,清掃路面。“早晨4點多起床,5點工作到9點,下午1點工作到5點,8個小時。”老凌告訴記者他這個8小時里,可不是那么輕松的,每時每刻都必須在路上不停地走動著,巡查路面有沒有垃圾,一有垃圾就要立刻清理掉。
“工作看上去很自由,其實管得很嚴。上個廁所,都得先打報告,不然要被扣錢,一分鐘罰一塊錢。”老凌開玩笑道,“如果內急為了那一塊錢也得咬咬牙忍了!”老凌告訴記者,他每月除去交的意外保險金和醫療保險后到手1200元。“要是交了養老保險后,拿到就更少了。我只是想拿回我應該拿的
加班工資。”
兩次找到市環衛處未果
國慶、元旦、春節,老凌他們幾乎沒有休息,原以為可以多拿點錢,可就是不見發放加班工資。
在2010年春節前,他們就找過一次蘇州市環境衛生管理處。“一個負責人接待的,他很疑惑為何我們沒有拿到加班工資。”老凌回憶,“他打電話喊來金閶區環衛所的所長。”金閶區環衛所所長得知情況之后,答應找承包該路段的蘇州市新區佳美有限公司詢問,并請他們放心,“上面有這個款的,該給你們的不會少你們的。”可是依然沒有加班工資發下來。
春節過后,老凌和另外兩名保潔人員再次來到了市環衛處。環衛處工作人員答應再次幫忙查問。其中幾名保潔人員還兩次跑到蘇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咨詢,被告知“肯定有
加班工資的”。
“爹娘都不要了,就直接去找爺爺奶奶?”
保潔員四處討要加班工資的事傳到了承包該路段的佳美有限公司的老板虞倩的耳朵里。虞倩立刻找來了所有的保潔員談話。
“哪個人去市環衛處討要工資的?虞倩指責著我們,‘你們連爹娘都不要了,就直接去找爺爺奶奶了啊!’”老凌說。
后來,和老凌一起去環衛處的兩名保潔員被開除了。“我因為工作勤懇,還獲得過‘優秀’被留了下來。”老凌心存“僥幸”,“可是我現在也不敢提加班工資了。工資雖然低,可是如果連這個工作都丟了,我還拿什么吃飯啊!”
環衛所:承包公司自主決定是否發放加班工資
金閶區環衛所的朱主任告訴記者,現在環衛所對路段實行承包管理,各個承包公司自主用人,并有自己的規章制度。“有沒有
加班工資,每個保潔員發多少工資,無從管起。”朱主任說,他們在招標時在標書上對承包單位提出過要求,要合理合法地用工。但環衛所更多管理的是環境是否整潔、工作質量是否保證,承包公司內部細節無法管理,“也經常對承包公司老板說要對員工好一點”。
對于老凌提出的環衛處有額外的加班工資款項發給承包公司,朱主任一口否認,“沒有特意發放加班工資這一款項的,這也無法核定啊。只有社保一塊對承包公司有額外的補貼。”
佳美公司經理
:存在誤會,上個月補發過加班費
昨天下午,記者和蘇州市新區佳美有限公司的經理虞倩取得了聯系。“沒有這回事,可能存在誤會,上個月還補發過工資。”虞倩說,2009年的國慶、元旦、春節等節日,他們和周圍的承包公司一樣,把現金折合成實物發給工人,比如色拉油。“我們是做完一個月才發工資,可能里面有誤會。還有就是發的實物,可能有的保潔人員感覺沒有得到什么。”
老凌則告訴記者,上個月的確多發了100元,但是經理沒有講明是什么錢。“好像意思是春節的加班費。”老凌說,去年中秋、端午時公司發過食用油,但國慶、元旦什么都沒有發。“我聽說隔壁路段的保潔人員國慶發了200塊錢。”